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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区划调整后招生入学政策过渡期内基本不变
发布时间:2016-11-29字号:[ ]

  宁波市政府今天(29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市民对区划调整后涉及切身利益的民生政策之关切。一直备受关注的原鄞州区公办高中免学费政策能否持续的问题有了官方回应:从现在到2020年,原鄞州区范围内公办普高学生依然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

  根据国务院批复,宁波行政区划具体调整方案为:撤销宁波市江东区,将原江东区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鄞州区管辖;将宁波市鄞州区的集士港等9个乡镇(街道)划归海曙区管辖;撤销县级奉化市,设立宁波市奉化区。

  宁波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洪平说,宁波行政区划调整有三个“确保”,即确保各类保障待遇不影响,确保公共服务覆盖更均衡,确保政务服务标准不降低。在提到确保公共服务覆盖更均衡时,王洪平说,宁波市教育部门将以此次区划调整为契机,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解决高中段教育资源分布不均问题,推进教育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让高中段学校获得更大的合作交流平台、更强的业务支持和更科学合理的资源调配。

  宁波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教育政策一直备受市民关注。原因是有重大区划调整的鄞州区,在区划调整前实施的是12年免费教育,调整后部分乡镇被划归海曙区,不少原鄞州区的群众对是否能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心存疑虑。宁波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洪平明确表示,从宁波区划调整正式实施之日起,一直到2020年8月,这期间为过渡期,原鄞州区范围内公办普高学生依然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从2020学年开始,市区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取政策统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力鸣补充说,在三个半学年的过渡期内,原宁波市直属、区属各高中段学校招生范围和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升学渠道总体保持不变,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含高新区)和江北区初中毕业生依然报考区划调整前市直属高中段学校;原鄞州区(含东钱湖)依然报考原鄞州区属高中段学校,各职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原跨域区域招生政策保持不变。

  据了解,宁波市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后市与相关区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后续还将有人社、民政、教育、规划、住建、国土、财政、交通、公安、城管执法等10项配套政策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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