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计划总结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1来源:省海洋与渔业局字号:[ ]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现就2015年度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法工作情况

1、组织实施立法项目,完成草案调研修改。

根据省政府2015年度立法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浙江省海洋生态损害赔补偿办法》、《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文本修改等相关工作,期间,就个别立法项目问题与相关部门、省人大代表进行专题沟通,就立法项目推进情况向省法制办做了专题汇报。

2、继续申报立法计划,落实立法前评估制度。

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相关涉海涉渔立法项目申报工作。2015年向省法制办继续申报三个立法项目,其中《浙江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补偿办法》和《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修订项目)申报为省政府2016年一类立法计划,《浙江省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申报为二类立法计划。根据政府立法项目前评估规则,申报立法计划的规章项目均组织开展了立法前评估,并提交了立法前评估报告。

3、配合清理法规规章,完善地方立法体系。

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开展涉海涉渔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认真提出清理意见建议。其中,《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省人大已完成修改后正式印发实施,《浙江省渔业捕捞许可办法》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我局有关清理意见建议基本得到采纳。

4、认真反馈立法建议,配合推进立法进程。

认真办理省人大、省法制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就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法征求意见工作,一年来共办理了44件,都及时认真作出答复,或代表局里参加立法协调会,配合协作相关部门推进立法进程。

5、落实法律授权规定,完成配套制度制定。

《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2015101日起实施)第五条规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本系统执行的行政处罚进行梳理,并对可以细化和量化的裁量事项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规章授权,我局积极组织开展配套制度制定工作,于20151118完成裁量基准修订,并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印发实施。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20141224修改)第四十三条规定,“对省内重要渔业资源实行重点保护。除国家规定外,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授权,我局于2015518完成配套制度制定,以《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制度的通告》印发实施。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

1、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除个别文件因特殊原因经领导同意简化程序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均遵循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统一登记、编号、备案、公开发布等程序。一年来,我局共19份文件草案经过合法性审查,正式印发并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份。2015年度未出现规范性文件因内容违法或不当被纠错情况。

2、组织开展文件清理。

我局上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在2013年进行,清理结果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保留、废止、宣布失效和拟修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根据规范性文件两年一度集中清理要求,20157月,我局即印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新一轮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承办单位清理、法规处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现已形成清理意见送审稿,正待集体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另外,我局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完成40余件涉海涉渔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有关宣布失效、废止等清理建议基本得到采纳。

三、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和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在原有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务会议议事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决策集体审议的要求;三是成立海洋渔业政策研究起草工作小组,成员以省局业务骨干为主体,吸收市县主管局代表、科研单位代表、渔民代表参加,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渔区渔民,搞好顶层设计,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决策科学民主化水平。

2、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一名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形成以局政策法规处人员为主体、吸收顾问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二是继续贯彻实施《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严格聘请专家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条件、程序、权利和义务。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全面参与重大政策研究起草,立法项目研究、评估和计划申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重大执法案件审查,涉法信访案件研究,重大项目谈判,合同及合法性审查,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制定出台《关于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

3、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015年,我局在研究制定海洋与渔业十三五规划、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舟山温州局部海域修改方案、“一打三整治”重大行政决策、海洋禁渔通告、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坚持在充分调研论基础上研究起草政策草案,落实系统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充分运用座谈会、听证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落实公众参与机制,坚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专家论证等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4、继续加强机关合同管理。

一是依法履行合同,未发生合同履行争议;二是严格合同制定程序,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避免合同法律风险,2015年共2份合同文本草案,2份合同示范性文本草案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三是严格执行重大合同备案规定,按照重大合同50万标的额标准审查,未发现超过标准需要报备的重大合同;四是加强合同及合同示范性文本清理,启动《浙江省渔船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并向省法制办做好清理报告。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职责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201510-11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本次案卷评查主要采用重点评查方式。一是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两类行政执法案卷确定为重点评查案卷类型;二是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水生野生生物利用特许(委托权限)、渔业捕捞许可等三类事项案卷作为行政许可案卷重点评查范围;三是将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确定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重点对象。

具体评查过程分许可案卷、处罚案卷分别进行。行政许可案卷,由我局统一组织,在各市局系统自查基础上我局进行抽查。10月,各设区市主管局分别进行案卷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11月中旬,我局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许可业务处室组成案卷评查组,确定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绍兴市农业局等2家单位作为抽查对象,进行了个别抽查。行政处罚案卷,由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牵头负责评查。各市县于10月下旬开展了逐案自查,各市级执法机构于11月中旬完成了全市执法案卷的抽查评议。在此基础上,组织各地区执法业务骨干,对抽选的海监和渔政执法案卷进行了省级集中评查。

总体而言,大多数案卷执法主体合格、相对人认定准确,基本程序到位,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文书制作也比较规范。但同时,案卷评查中也发现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予以改进和提高。评查结束后,我局向被评查单位反馈了评查结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情况

我局于2010年已制定实施《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规定,结合法律法规的修改,我局于20157月份正式启动裁量权标准修订相关工作,经过多次修改、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在原自由裁量权标准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裁量基准对权力清单中136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细化拆分和分类排序,对全部238种违法行为设定了明晰合理的处罚标准,有力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同时切实方便了基层执法操作。《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于20151118制定,统一编号为ZJSP36-2015-0005 20151130公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局网站等服务平台,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全省系统工作动态信息1385条,海洋预报等服务类信息1279条,公告公示456条,海洋经济、渔业经济等各类统计报表20份,其他各类信息近300条。二是做好重要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贯彻省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报送每日要情29则,专报30则。三是全力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线运行及行政流程改造工作。完成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数据对接,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我局涉及的行政权力(省级保留64项,市、县(市、区)属地管理139项)均已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完成我局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梳理完成14个信息系统资源目录,共计6300余个字段;完成我局11类电子证照信息目录上报工作,配合完成省级单位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拓展网上便民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浙江海洋环境公共信息服务APP平台接入省政府移动端应用服务资源。做好政务信息基础保障工作,完成局门户网站整改,完善、调整并更新部分网站栏目;完成省政府电子政务内网政府节点接入工作;完成省政务服务网备份网络接入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于2015331在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即《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共制发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通过局门户网站及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4.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21件,其中申请内容涉及渔业船舶产权登记的有12件,涉及用海登记的有5件,渔业养殖的有3件,柴油款补助的有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没有因未按规定公开而被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5年,我局积极通过各类媒体解读海洋与渔业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其中,就注胶虾、注水蟹等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或咨询近10次,局领导等接受《政策面对面》等节目专访解答政策疑问1次,通过局门户网站、局官方微信等公共平台主动回应或公开发布关于油价补贴、政策法规、质量安全、台风应急响应等问题和信息约计200条次。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发布后,没有我局起草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对相关文件进行政策解读的情况。

6.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情况。

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要求,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草案,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就系统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通知》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把握尺度,准确界定;建章立制,确保实效;公开平台、信息报送形式、公开形式和内容、信息审查具体要求等共五方面对系统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我局还制定《省本级行政处罚结果发布流程》进一步明确处罚结果公开内部流程、责任主体和特定要求;制定《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行政处罚网上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全省执法实务培训,全面解读结果公开操作规范。

20156月份以来,我局在政务服务网和单位门户网同步规范发布本级行政查处的全部19件处罚结果。同时,有效监督市县主管局公开处罚结果,及时敦促进度滞后或运作不规范单位整改,目前各市县主管局已经全面上网公开,有力促进了“阳光执法”。

七、信访事项依法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登记的信访事项共66起,其中来信17起、电子邮件2起、走访47起,接待走访人员333人(次)。在47起走访事项中,走访人数超过10人的有6起,超过30人的有3起。2015年所有登记的信访事项都已经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完毕,署名有效初信(访)事项按期处理率100%、办理差错率为02015年我局无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2015年交办我局的信访事项1起,我局已于2015824对该信访事项作了书面回复,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信访回复内容上传至浙江网上信访平台,交办信访事项按时报结率100%

八、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及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更新情况

1、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增强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2011年我局即印发实施了《中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制度,加强学习计划管理,明确学习重点、时间、形式,继续将法律作为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2015年初,我局印发《局党组中心组2015年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将《宪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列入学习计划,并按时完成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体学法3次,共计5天。根据2015年度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要求,我局认真部署,组织做好法律知识要点学习和考试工作。12名省管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考试,并都取得了合格的成绩。

2、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更新情况。

我局历来重视公务员学法用法,积极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2015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干部职工政策法规考试实施细则》,及时修订《政策法规考试题库》,先后组织开展两次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共计20人参加考试,全部合格。另外,按照省普法办关于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共计157人通过了考试。

 

201611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我要纠错】 【我要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