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7年11月28日评审通过,拟批准任承方等82名同志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或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局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2、要求 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 从11月30日起到12月6日止,共7天。
4、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和联系人
受理部门:省质监局人事处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 邮政编码:310013
联系电话:0571-85126176 电子信箱:14543653@qq.com
附件:2017年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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