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审计机关将以开展“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年”活动为抓手,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进一步增强审计独立性,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加大创新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监督覆盖面;加强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着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安排审计署部署的统一组织审计项目4个、省厅统一组织审计项目9个、授权审计项目19个。
一、审计署安排的统一组织审计项目(4个)
(一)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以推动国家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在促进政策措施落实、破除改革障碍、提升资金绩效和安全、推动民生改善、助力反腐倡廉等方面持续发力,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为目标,主要围绕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工作部署、“五水共治”等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及有关民生政策措施开展。计划12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厅财政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厅安排9个政策跟踪审计项目(详见附件1),由省厅相关业务处单独立项或结合其他项目开展。每季度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报送政策跟踪审计报告。各设区市审计局根据统一部署并结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政策跟踪审计工作。
(二)全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以保障资金安全,推动安居工程依法有序建设和管理,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摸清2016年安居工程政策推进落实的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重点关注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重大损失浪费和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揭示影响重大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问题。计划4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厅投资一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同步实施。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揭示资源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计划10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厅经责一处负责组织协调,其中:云和县由省厅经责一处负责审计、杭州市萧山区由省厅经责三处负责审计。
(四)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以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各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投资效益情况等。计划6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厅外资处负责组织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3个(浙江林业发展项目、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治理项目、浙江农村污水处理和饮用水工程项目)。
二、我厅统一组织审计项目(9个)
(一)全省同步审计项目。
1.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以促进各级政府落实新预算法、健全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债务风险、推进财政存量资金整合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种类和预算项目内容编制的完整性,预算批复和调整的及时性、合规性,预算执行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政府性债务的增减和管理情况,置换债券资金的实际置换和置换后债务成本下降情况,年初预留待分配资金的实际分配情况,部门结余情况,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和新增财力支出方向,国家政策法规执行及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决算草案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跟踪检查2017年初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进行编制。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开展全省财政专户清理情况同步审计,重点关注限期撤销财政专户情况和清理合并财政专户情况。计划6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省厅财政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同步实施,财政专户清理情况和债券置换情况审计结果由各设区市审计局汇总后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厅财政处。
2.全省财政决算审计。
以促进新预算法的贯彻、规范预算管理、促进国家和省政府重大财税调控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规范非税收入征缴、促进盘活存量资金、整合清理财政专项资金、优化增量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控债务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审批程序的合规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决算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是非税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情况,预算收入上缴国库的及时性,决算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绩效性,存量资金的盘活情况及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变化和风险控制情况,置换债券资金的实际置换和置换后债务成本下降情况。计划11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省厅财政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厅相关业务处结合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开展,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同步实施,覆盖面不低于20%。
3.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项审计调查。
以掌握被征地农民规模及相应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分析被征地农民由生活保障补助转换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防范保障风险,完善政策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相关权益,实现城镇化进程的有序推进为目标,重点关注:各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差异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指标的生成、分配情况;社会保障相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征地补偿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被征地农民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调查了解被征地农民就业目标完成状况及达到的效果,以及从当地的土地有偿收益中一次性安排划出纳入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相关部门和工作环节的协调管理情况。计划11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省厅社保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同步实施。
(二)部分同步审计项目。
1.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以分析评价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成效,总结和反映农业园区建设取得的成果和好的做法,揭示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业园区建设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目标,了解省政府下达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关注农业园区建设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农业园区建设计划完成总数,建设内容是否按照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程序规范性;农业园区建设目标实现程度。计划5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省厅农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并选择4个县(市、区)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各设区市审计局负责对本辖区内1个县(市、区)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2.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我省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均等化的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为目标,重点关注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管理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公共文化设施维护运行和管理情况,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是否到位,运行服务等是否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是否健全合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是否落到实处。计划6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省厅文教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选择参加。
3.企业去产能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以摸清“僵尸企业”总体数量和分布情况,分类处置、盘活资产情况,服务我省去产能和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方案中的“僵尸企业”处置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摸清总体情况。摸清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推进情况、规模数量分布、已处置情况等。二是关注企业处置方式、债务处置、职工安置、资产盘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关注已处置企业落实有关政策情况。计划6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省厅经贸处负责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审计局同步实施,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选择参加。
4.五水共治——节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以调查《浙江省节水办法》《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等节水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为目标,分析我省节水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节水政策措施的改进和完善,推进“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重点关注节水政策措施推进情况,节水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情况,节水工程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节水管理体系建设健全情况。计划6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省厅环资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厅和宁波市、温州市等审计局对17个严重缺水县(市、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5.城市商业银行防范风险及服务实体经济专项审计调查。
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提高地方银行法人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以下四方面:一是优化贷款结构的落实情况,关注是否优化信贷投向,加强对重点工程、薄弱环节和转型升级产业的信贷支持,有序退出对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产能以及僵尸企业的贷款;二是降低融资成本落实情况,关注是否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切实取消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揭示非标业务、表外业务等高成本融资问题;三是不良资产处置落实情况,关注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是否合规;四是风险控制监管落实情况,关注不良贷款、流动性比例等各类风险指标的变动趋势,反映银行非信贷业务、同业业务中潜在的风险隐患等。计划11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省厅金融处负责组织实施,设区市审计局选择参加。
6.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以摸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管理现状,发现房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配合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统一管理工作,促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房产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为目标,重点摸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房产总量和管理模式;关注房产管理、核算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办理产权证、产权不明晰、漏登资产,固定资产明细账和资产台账是否一致、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招投标擅自出租或低价出租、房产被无偿占用或闲置、出租收入不上交等问题;关注房产处置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处置收益未及时上交等问题;重点关注经营用房的管理和效益。计划12月份完成。
组织方式:由省厅行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选择参加。
三、授权审计项目
2017年,省厅将对19个项目授权11个设区市审计局实施(详见附件2)。
附件:1.2017年政策跟踪审计项目计划
2.2017年省厅授权审计项目
3.2017年厅本级实施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