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统计信息 >> 统计分析
2017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7-12-01来源: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字号:[ ]

2017年前三季度,随着全省经济稳中有进发展以及一系列惠民生、促增收政策的实施,浙江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收支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

一、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增幅有所提高

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增幅与上年同期和今年一季度、上半年相比均有所提高,增收形势良好。

(一)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1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49元,名义增长8.9%,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6.7%。名义增幅比上年同期、今年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提高0.50.40.2个百分点;实际增幅比上年同期、今年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提高0.20.20.1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三个季度回升,增收形势良好。

1 2014年以来浙江省全体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8404元,同比增长8.7%;人均经营净收入5824元,同比增长7.6%;人均财产净收入3642元,同比增长8.6%;人均转移净收入4544元,同比增长11.9%

(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4%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15元,名义增长8.4%,增幅比上年同期、今年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提高0.50.2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2%,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分别提高0.30.2个百分点,与一季度持平。

2 2014年以来浙江省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1868元,同比增长8.1%;人均经营净收入6055元,同比增长7.2%;人均财产净收入5305元,同比增长7.7%;人均转移净收入5881元,同比增长11.2%

(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0%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68元,名义增长9.0%,继2015年之后季度增速首次重回9%的区间,增幅比上年同期、今年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提高0.60.50.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0%,增幅比上年同期、今年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提高0.40.40.3个百分点。与全体居民一致,前三季度浙江省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速亦连续三个季度回升。

3 2014年以来浙江省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2037元,同比增长9.0%;人均经营净收入5399元,同比增长8.0%;人均财产净收入584元,同比增长8.3%;人均转移净收入2087元,同比增长12.2%

1 2017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指标名称

2017年前3季度(元)

2016年前3季度(元)

名义增长(%

实际增长(%

 

全体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32414

29765

 8.9

6.7

(一)工资性收入

18404

16937

 8.7

 

(二)经营净收入

 5824

 5414

 7.6

 

(三)财产净收入

 3642

 3352

 8.6

 

(四)转移净收入

 4544

 4061

11.9

 

城镇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39108

36093

 8.4

6.2

(一)工资性收入

21868

20232

 8.1

 

(二)经营净收入

 6055

 5647

 7.2

 

(三)财产净收入

 5305

 4924

 7.7

 

(四)转移净收入

 5881

 5291

11.2

 

农村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08

18440

 9.0

7.0

(一)工资性收入

12037

11043

 9.0

 

(二)经营净收入

 5399

 4997

 8.0

 

(三)财产净收入

  584

  540

 8.3

 

(四)转移净收入

 2087

 1860

12.2

 

注: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全省102.1;城镇102.1;农村101.9

 

二、收入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增速位次提升较快

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19342元)多13072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省(区)第一位。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44360元)和北京(42641元),此外,天津(29448元)、江苏(26530元)、广东(26055元)、福建(23416元)、辽宁(21106元)和山东(20580元)的居民收入绝对值也高于全国平均数。从增速看,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9%,低于全国0.2个百分点,与江苏、天津并列全国第20位,位次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均上移了3位。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27430元)多11678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46839元)和北京(46296元),此外,江苏(33161元)、广东(32325元)、天津(32212元)、福建(30819元)和山东(27656元)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也高于全国平均数。从增速看,前三季度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4%,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与河南、四川和江苏并列全国第13位,位次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分别上移了7位和5位。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9778元)多10330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二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全国第一的是上海(23006元),此外,北京(19347元)、天津(16611元)、江苏(14504元)、广东(12579元)、山东(12328元)、福建(12092元)、辽宁(11052元)和海南(9901元)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也高于全国平均数。从增速看,前三季度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0%,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与上海、江西并列全国第8位,位次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分别上移了14位和2位。

前三季度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4,比全国平均小0.87,和天津并列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最低,与上年同期相比缩小0.02

三、推动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全省经济继续稳中有进发展。

今年以来,浙江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继续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振兴实体经济,经济运行呈现高开稳走向好态势,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总体稳中有进。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1%,为居民增收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二)工资性收入刚性增长。

前三季度浙江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8.7%,是收入增长的第一位拉动因素,贡献率高达55.4%。随着全省经济稳走向好,居民工资性收入呈刚性并较快增长,加上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发年休未休、绩效考核等奖金,包括杭州、宁波等地发放万元以上专项奖金等,各地普遍反映实发到手年终奖多于往年。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不按月发放的奖金、津贴、过节费增长24.5%,有力促进了工资性收入整体水平的提高。

日前,《浙江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77号)、《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1781号)等政策文件的出台及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全省的就业创业环境,提高居民的增收创收能力。

(三)经营净收入增速有所提高。

前三季度浙江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7.6%,比上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提升主要是由于居民人均第三产业收入较快增长,增速为10.6%,其中尤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入增速最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收入增速次之。此外,第一产业中人均农业及林业经营收入也增长较快。

(四)转移净收入增长表现突出。

四项收入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转移净收入,增速达11.9%,是四项收入中增速最快的,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8.3%,仅次于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保障的提标扩面,推动了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的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5249元,增长12.2%。今年以来,《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7号)、《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4号)相继出台,普遍提升了居民养老金收入水平。此外,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等民生政策,大力开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结对等帮扶活动,均有利于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红利,提高生活品质。

四、消费支出稳步增长,消费水平继续居全国前列

前三季度,浙江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总体稳步增长,增速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提高,与上半年相比略有回落。消费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一)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6.4%

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853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6.4%4.2%,名义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一季度提高2.31.1个百分点,较上半年回落了0.9个百分点;实际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一季度分别提高1.90.9个百分点,较上半年回落了1个百分点。

(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6.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340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6.2%4.0%,名义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5个百分点,与今年一季度持平,较上半年回落了1个百分点;实际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降低0.21.0个百分点。

(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5.8%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444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5.8%3.8%,名义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一季度分别提高1.63.7个百分点,较上半年回落0.5个百分点;实际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一季度分别提高1.33.5个百分点,较上半年回落0.5个百分点。

4 2014年以来浙江省居民消费支出分季度名义增长趋势

(四)消费支出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13162元)高6691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四位,省(区)第一位。按城乡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17846元)高5494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7623元)高5821元,亦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

(五)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

1.其他用品和服务、居住支出快速增长。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436元,同比增长15.6%,增速为八大类消费首位,对消费支出的贡献率为4.9%,其中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分别为552元和225元,同比增长17.9%4.0%。全体居民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快速增长主要由城镇居民人均首饰及手表支出大幅增加所带动的。

人均居住支出5061元,同比增长12.1%,增速仅次于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对消费支出的贡献率高达45.6%,位居八大类消费首位,其中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居住支出分别为6086元和3178元,同比增长12.2%10.0%,居住支出中的维修及管理是城乡居民的共同消费热点。

2.医疗保健支出较快增长。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253元,同比增长8.2%,对消费支出的贡献率为7.9%,其中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分别为1399元和986元,同比增长5.4%15.0%。全体居民医疗保健支出较快增长主要由农村居民人均医疗服务支出快速增长而拉动的。

3.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平稳增长。人均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三类分别支出5872元、2068元和962元,同比增长5.6%4.7%3.2%,对消费支出的贡献率分别为26.1%7.8%2.5%。分城乡看,城乡常住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三类分别支出6797元、2578元、1137元和4172元、1129元、638元。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三类消费分别增长6.0%4.6%6.9%;农村常住居民三类消费分别增长3.6%2.9%和下降8.2%,农村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下降主要受人均购买家具支出快速下降的影响。

4.衣着、交通通信支出缓慢增长。人均衣着、交通通信两类分别支出1181元和3020元,同比均增长1.5%,对消费支出的贡献率分别为1.5%3.6%。分城乡看,城乡常住居民人均衣着、交通通信分别支出1410元、3382元和761元、2354元。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两类支出同比增长0.8%和下降1.1%,交通通信支出下降主要受人均购买汽车支出同比下降较快的影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衣着、交通通信两类支出同比增长2.4%7.9%

2 2017年前三季度浙江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表

指标

全体居民

城镇常住居民

农村常住居民

本年(元)

增幅(%

本年(元)

增幅(%

本年(元)

增幅(%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9853

 6.4

23340

 6.2

13444

 5.8

1、食品烟酒

 5872

 5.6

 6797

 6.0

 4172

 3.6

2、衣着

 1181

 1.5

 1410

 0.8

  761

 2.4

3、居住

 5061

12.1

 6086

12.2

 3178

10.0

4、生活用品及服务

  962

 3.2

 1137

 6.9

  638

-8.2

5、交通通信

 3020

 1.5

 3382

-1.1

 2354

 7.9

6、教育文化娱乐

 2068

 4.7

 2578

 4.6

 1129

 2.9

7、医疗保健

 1253

 8.2

 1399

 5.4

  986

15.0

8、其他用品和服务

  436

15.6

  552

17.9

  225

 4.0

五、全年增收情况预判

一方面,在当下GDP、进出口、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值稳中趋升,全省经济发展继续维持稳步向好发展基调的背景辐射下,加上部分惠民生政策的实施对居民增收效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这部分效应在四季度预期得以显现。预计全年浙江省居民收入能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

另一方面,2017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作为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之一。GDP增速是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长速度,因此进行比较的全省居民收入数据也应当是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速。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上半年全省GDP均增长8.0%,分别高于同期浙江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1.51.4个百分点。从前三季度情况来看,全省GDP增速为8.1%,仍高于居民收入实际增速1.4个百分点,因此完成全年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这一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上一篇】 【下一篇】 【我要纠错】 【我要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