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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2016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3-20来源:省文化厅字号:[ ]

浙江省文化厅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文化系统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动力保障,紧扣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紧扣G20杭州峰会等大事要事,紧扣文化强省建设任务,抓重点、推改革、补短板,许多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服务大局有力有效

  G20杭州峰会和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两大服务保障工作出色完成。G20杭州峰会是近年来我国主办的级别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国际盛会。全省文化系统把服务保障峰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扣“办成一届精彩、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峰会”这个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坚定的文化自信全力以赴投入峰会筹备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国宴伴奏演出、参与“最忆是杭州”峰会文艺晚会、中华文化交流、接待政要团、文化市场安全保障等各项任务。文化系统在峰会服务工作中付出了巨大艰辛,也获得了重大荣誉。习总书记赞扬“文艺演出精彩纷呈,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精神、中国力量”,多位省领导对文化系统服务保障工作作出批示表扬。省文化厅和浙江交响乐团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积极参与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精心组织创排中国戏曲艺术秀《国色天香》,承担欢迎晚宴伴宴演出,并参与会议论坛筹备组织工作,为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成功举办贡献了文化力量。

  重大主题文艺服务有声有色。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积极组织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作品创作,开展主题文化活动。精心举办《永远跟党走》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专场文艺演出、浙江省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交响合唱音乐会,开展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优秀作品展演,组织话剧《谁主沉浮》全国巡演,复排红色经典作品《长征组歌》,创作排演京剧《大渡河》、婺剧《血路芳华》,承办“长征与遵义会议: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展览”。全省各地也联动举办了系列主题活动,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整体推进。中国丝绸博物馆改扩建项目和浙江美术馆环境整治及内部提升改造项目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出色完成了G20杭州峰会的接待任务,也为广大群众提供了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建设工程于年初正式开工,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结顶,正全面展开砖墙砌筑和设备安装工程,同步推进展陈设计和展品征集工作。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项目土建工程结束,外墙立面幕墙基本完成。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项目已经完成了地块征迁、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修建性详规)的方案竞赛、评选,同步推进实施项目选址论证、项目PPP部分的方案、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浙江话剧艺术剧院、浙江音乐厅等一批改造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

  公共文化服务“三项试点”取得积极成效。“三项试点”顺利通过文化部验收,得到了文化部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其中,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被文化部作为示范地区予以宣传推广。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浙江省文化馆服务规范》正在论证完善中;全省101个市、县(市、区)全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各类行业标准和项目标准112个,全省初步构建起以省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和项目为补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配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连续4年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据初步统计,2016年新建1568个,累计建成6527个;开展农村文化礼堂“四季行动”“百名教授回乡走进百家文化礼堂”等系列活动,举办农村文化礼堂业务建设专题培训班6期,推出内含2100多项服务内容的文化礼堂服务“菜单”,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形成礼堂文化。两个国家级试点单位浙江图书馆和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运行不断深化,其中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参与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城市书网”建设,探索成立“温州市图书馆发展”基金会,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图书馆建设;推广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经验,全省已有57家文化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占全省文化事业单位的13.4%。

  公共文化短板得到有效弥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有关工作的意见》《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季度督查通报制度》,配合召开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建设工作推进会,强化督导推动。目前,10个重点市县得到了整体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有了明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明显加强。启动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提升工作,大力整改“挪用”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和督察,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在我省举行。

  公共文化供给进一步丰富。基层文化阵地进一步健全,目前,全省建成县级以上文化馆102家、公共图书馆98家,县图书馆乡镇分馆55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实现全覆盖,公共图书馆虚拟网络基本全覆盖。制订实施了《浙江省公共图书馆三年提升计划》。持续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全省组织送文艺演出下乡1.95万场,送书下乡258万册,送讲座送展览4560场,开展“文化走亲”活动1380场。组织举办了浙江省新农村建设题材小戏会演、浙江省第三届合唱节、第七届中国梦·乡村诗歌大赛、浙江省新农村建设题材歌词大赛、第七届十大城市戏曲票友联赛等展演赛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作品创作。开展2016年度全省公共图书馆全民阅读节十大系列活动,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精心策划了1233场丰富多彩、别具特色的活动,为全省广大群众献上一场精美的“阅读盛宴”。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了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公共文化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发挥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带头示范作用,全省所有市县全部成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鼓励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嘉兴市和“余杭区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提升工程”“电视图书馆绍兴模式”高分通过国家示范区(项目)验收。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体服务的实施意见》,改进了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三、全省文艺创作日益活跃

  艺术创作成果丰硕。加强文艺创作规划引导,加大创作扶持力度,推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现实题材作品创作,文艺创作势头强劲。在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申报中,我省共有36个项目获得立项资助,较2015年度增长20%,受助资金总额为2579万元。我省昆剧《大将军韩信》、越剧《二泉映月》、话剧《凤凰》3台剧目入选第十五届文华大奖全国终评,越剧演员吴凤花获第十五届文华表演奖,舞蹈《阿婶合唱团》获第十七届“群星奖”。越剧《吴越王》入选文化部2016剧本扶持工程。创排“两美”浙江原创歌曲音乐会,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举办了纪念越剧诞辰110周年和浙江昆剧团《十五贯》晋京演出60周年等系列活动,促进了艺术创作。

  加大对原创剧本以及创作主体的支持力度。实施优秀剧本政府采购计划,委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戏曲剧本,得到了全国剧作者的热烈响应,择优采购了13个优秀剧本。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戏曲剧本,创新戏曲剧本供给模式,串联起社会力量和戏曲艺术表演的供需端,得到了中宣部和文化部的好评。同时,继续开展全省中青年编剧扶持计划,资助扶持省内中青年编剧人才剧本创作实践,8个优秀原创剧本入选年度剧本扶持项目,其中《戚家军传说》剧本创作项目已被采用,并成功首演。

  戏曲保护传承实现新突破。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文化部公布的2016年度“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戏曲专项扶持项目名单中,我省有15个项目入选。精心举办省第十三届戏剧节,控制规模、压缩奖项,创新办节模式,完善专家评价、观众评议、舆论评述,集中展示了我省近三年来涌现的优秀戏剧作品和艺术新人。加强戏曲传承传播,举办了第十四届江浙沪闽四省越剧大展演,组织全省各类各级戏曲表演团体送戏进农村文化礼堂、送戏曲讲座进学校。

  全省美术工作进一步加强。习总书记在《习近平自述文艺心路》中以浙江美术馆为例,谈到“重要建筑特别是标志性建筑应当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为我省美术馆事业发展注入了动力。推动和加强全省公共美术馆建设和全省国有画院美术创作、研究工作。抓好我省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和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入选项目实施。在2016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中,潘天寿纪念馆、宁波美术馆的专题展览被评为优秀展览,省文化厅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支持浙江美术馆发挥国家重点美术馆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公共美术馆建设规划。2016年,浙江美术馆全年共举办各类展览44个,学术活动10余场,公共教育活动近200场,新增藏品3055件,观众达50余万人次,被中宣部等七部委评为“全国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示范单位”。

  四、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持续发展

  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组建了推动木雕根雕石刻和文房产业发展的协调机构,分别召开了两个现场推进会,推动木雕根雕石刻、文房重点产业地与特色小镇的经验交流和项目对接。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了第一批全省特色小镇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进特色小镇文化建设试点工作,努力为特色小镇建设注入文化内涵。持续推动中国(义乌)文交会、中国国际动漫节转型升级,其中第十一届中国(义乌)文交会实现洽谈交易额52.04亿元(其中外贸成交额32.67亿元),同比增长2.7%;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实际成交及达成签约交易、意向合作项目948项,涉及金额129.37亿元。成功推荐宁波市列入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认定17家文化企业为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确定浙江图书馆、宁波市图书馆和宁波美术馆等3家单位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组织举办第四届动漫衍生品授权交易活动,共达成17项授权交易,总授权金额2.09亿元,较上届增长32%。由浙江中南卡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发起申报的《动画渲染管理与服务平台规范》通过省级地方标准立项,这在国内同行业中尚属首个。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文化领域3个项目入选省重大科技项目。做好国家级文化科技项目(课题)申报和管理工作,2016年我省共有19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立项,占全国立项项目总数的9.18%。

  文化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加强引导,优化服务,促进市场繁荣发展。2016年省文化厅共办理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演出经纪机构等的设立许可、变更及相关事项1240件。拟定杭州、宁波、绍兴、金华等市作为重点城市,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组织开展2016年度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优秀剧目”“优秀剧团”评选,举办浙江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展演活动,培训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人员8期700余人。紧紧围绕G20杭州峰会、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任务,扎实深入地做好文化市场安全专项保障行动,协调抓好文化市场安全防范工作,严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严打非法演出,有效确保全省文化市场稳定有序。同时,积极开展了“清网”“护苗”“打违”三个专项行动。据统计,2016年全省共受理举报投诉1334件,检查文化经营场所223620家次,查获违规场所5292家次;停业整顿193家次,吊销许可证52家次,共办结案件359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4件,震慑效应明显。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试行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同时启动了全省文化市场指挥监控中心建设,修订了全省《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江浙沪”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区域合作机制。

  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全面推进

  文物工作成效明显。在中央领导同志专门就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传达学习和宣传贯彻活动,及时提请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文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登录、审核、上报工作。良渚古城遗址申遗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持续开展。审批省级文保单位保护工程立项45项,竣工验收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维修工程23项。“余杭区瓶窑镇良渚古城遗址外围水利系统考古调查与发掘”获“2015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11-2015年度中国田野考古一等奖”。温州市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报请省政府审定公布了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132处。松阳县被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列为“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唯一整县推进试点县。组织开展全省未定级博物馆运行评估,举办了第二届博物馆陈列展览交流会。浙江省博物馆“中兴纪胜——南宋风物观止”、浙江自然博物馆“生命·超越——中原文化中的动物映像”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中国丝绸博物馆、省古建研究院获国家文物局“十二五”文物保护科技创新二等奖。浙江省博物馆等5家博物馆被国家文物局列为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文物平安工程绩效逐步显现,全省文物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加强文物执法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省文物监察总队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启动了全省基层文博事业发展水平评估工作。加强古籍保护,全省共计完成古籍普查32万条236万册,全省完成率为94.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取得新进展。二十四节气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目录,我省4个保护单位在列。认真组织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和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举办了9个国家和6个省级培训、研修班。启动濒危戏剧师带徒项目,在高校设立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命名了第三批浙江省传统戏剧之乡,开展了“浙江好腔调”系列展演活动。将嵊州市列为浙江省非遗生态保护区试点地区,探索传统戏剧非遗项目区域整体性保护新路径。完成了首批10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启动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积极振兴传统工艺,举办了浙江省传统手工艺品及衍生品创意设计大展、2016大匠至心·杭州论坛和“非遗薪传”系列活动,探索传统技艺工作站建设,命名了第二批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通过办好第十一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和第八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义乌文交会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等,不断增强非遗影响力,推进非遗保护工作融入现代生活。探索建立全省非遗保护工作绩效评估机制,编制完成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指数评估指标数据(2015年度)》。

  六、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研究不断深化

  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四家试点省级单位之一,编制了《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表》,并梳理了市、县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样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继续推进浙江越剧团、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浙江京剧团、浙江昆剧团四团独立建制工作,支持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参与组建“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梳理省属改制院团改革遗留问题。谋划组建浙江省剧院管理中心,成立全省演出剧院联盟。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监管。启动了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改革工作。

  政策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全国文化系统中较早制定实施了《浙江省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省文化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配合省人大做好《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该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17年一类立法项目。围绕近年来中央对文化工作的重要政策和重要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谋划贯彻落实政策,配合省政府办公厅起草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等3个政策性文件,还有多个文件正在完善中。探索与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北京大学、省社科院、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图书馆信息中心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文化课题调研。启动了文化智库建设。

  七、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成效明显

  浙江文化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富有成效。组织实施了多项高规格、高水平的对外文化活动,有力地服务了国家整体外交。积极参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埃及、卡塔尔两国开展的国家文化年活动。赴埃及举办《丝绸之路与丝路之绸》展览和“中华霓裳”丝绸服饰秀活动,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了相关活动并给予充分肯定;作为中卡文化年活动的重点承办省份,全年执行“中国节”等项目4起,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对浙江艺术团作出了高度评价。积极参与国家海外“欢乐春节”活动,共组派了9个团组、259人次,先后赴亚洲、南美洲、大洋洲、非洲的12个国家、17个城市,举办演出活动64场,组派团队规模、出访国家数量居历年之最。以汤显祖和莎士比亚逝世400周年纪念年为契机,组派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携《寇流兰与杜丽娘》赴英法德奥四国访演,组派浙江昆剧团携《牡丹亭》参加“2016第七届香港中国戏曲节”和英国爱丁堡艺术节活动,大力向世界推介汤显祖文化,深化国际文化交流。

  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积极活跃。密切配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涉外活动,圆满完成了“美丽浙江·欣赏香港”浙江文化旅游美食节活动开幕演出等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浙江文化交流品牌项目,成功举办了“2016新西兰·美丽浙江文化节”“2016澳大利亚·美丽浙江文化节”活动。支持和指导宁波市举办2016“东亚文化之都”系列活动,扩大浙江文化在日韩的影响力。继续承办文化部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项目——阿拉伯国家文博专家研修班活动,举办第六届“非洲学员(陶艺)培训班”,推进我省与阿拉伯国家、非洲国家人文交流。2016年共实施对外文化交流项目832起。

  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深入开展。赴台举办“第十届台湾·浙江文化节”活动,持续打响台湾·浙江文化节品牌。浙江京昆艺术中心“昆剧《紫钗记》及经典折子戏赴港参加中国戏曲节”等3个项目入选文化部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入选项目数量占全国重点交流项目的20%,居各省之首。组织12家优秀文博单位、动漫和创意设计企业参展第14届香港国际授权展“中国内地馆”,为我省拓展对外对港澳台文化贸易提供了平台。2016年共实施对台文化交流项目115起,对港澳文化交流项目67起。

  八、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艺术教育不断改革创新。浙江音乐学院正式获批建立,正式纳入全国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序列,省政府与文化部签订省部共建协议,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建浙江音乐学院的意见》,3个学科被列为省一级学科建设计划,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课程建设、教考分离、统一实习等教学模式改革迈出坚实步伐,与奥地利萨尔茨堡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和皇家北方音乐学院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与德清、普陀等地建立合作关系。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不断创新教学改革,《新一代戏曲传承人群培养的“三联模式”》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全国第一家省级公共文化管理学院——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挂牌成立,加大对非遗研究基地建设与名家工作室的扶持力度,赵松庭笛子艺术纪念馆正式建成开馆,筹建江南丝竹音乐研究中心。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艺术院校积极参与G20杭州峰会文艺晚会、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发挥了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人才培养持续加强。近年来,文化文物各领域人才培养与干部培训工作持续推进,不断推出了新载体新抓手新项目。实施“浙江省文化创新团队”培育项目,评选出了首批浙江省文化创新团队(入围)34个。实施全省文化馆系统紧缺人才培养深造项目,面向全省文化馆系统选拔了22名优秀骨干人才,参加为期一年的首期舞蹈编导、戏剧编导紧缺人才高级研修班。强化主创队伍培育,委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举办了第3期全省中青年创作人才(导演)高级研修班。举办2016“新松计划”全省青年舞蹈演员大赛,发现和推出了一批优秀的青年舞蹈演员。实施第3期全省中青年编剧扶持计划,扶持培养本土中青年编剧人才。组织第一批省属舞台艺术拔尖人才培养对象成果展示活动,引领示范全省舞台艺术拔尖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预计全省文化部门培训基层文艺骨干达2万人次。组织了分别为期2个月和3个月的文保、考古两个实训班,推动“把技术留在基层”。

  九、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

  党的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提振。落实党组织负责人三级述职制度,加强党建考核,评定了14个五星级党组织,13家基层组织入选省直机关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15家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整改,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等,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厅机关党总支换届改选为契机,将支部建在处室上。召开省级文化系统第九次党代会。省委和省纪委向省文化厅派驻了纪检组,促进了省级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明确50人以上单位至少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党务纪检干部。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召开了省级文化系统干部警示大会、省级文化系统新提任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每周以“廉言纪语”向厅管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制定《省级文化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制订了《省级文化系统招投标“黑名单”管理办法》《厅属艺术单位乐器采购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浙江省省级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对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9家单位进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查办了以权谋私、顶风作案的腐败案件。厅党组向省纪委报送了《开创省级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报告,得到了任泽民书记的批示肯定。

  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规范程序、加强监督,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2016年共选拔任用厅管处级干部21人,交流调整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5人,做到程序规范,公道正派。积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大力整治为官不正、为官乱为,对2名违纪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对16名厅管处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坚持厅属单位“一把手”工作交流例会制度,研究制定《浙江省文化厅关于深化厅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厅属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着力规范厅属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修订了《浙江省文化厅机关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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