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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3-02来源:省文化厅字号:[ ]

 浙江省文化厅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全省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创建全国文化发展示范区的奋斗目标,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坚定文化自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准确把握当前我省文化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着力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拉高标杆、补齐短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建设步伐,为我省率先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好基础。完善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公共文化绩效评估“公共文化尺”。新建1000个农村文化礼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及薄弱乡村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协同做好第一轮10个重点市县的考核验收,开展第二轮10个重点市县的筛选和建设;确定100个薄弱乡镇(街道)、1000个薄弱村(社区),予以重点推进和提升。发挥省文化馆、浙江图书馆龙头作用,推动全省文化馆、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全民阅读,推广城市书房建设工程,培育“阅读推广人”。推广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完善全省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继续组织好送文化下乡和文化走亲活动。着力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制定实施《浙江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规范》,推广乡镇文化管理员下派制度。指导做好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做好第三批省级示范项目验收和第四批创建工作。创建30个浙江省文化强镇、100个浙江省文化示范村(社区)。制定《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引导参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运营管理,拓宽社会力量“办文化”路径。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配合出台《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二、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围绕党的十九大、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节点,谋划创作一批文艺精品,2017年抓好舞台剧《百年追梦》、民族歌剧《青春之歌》《呦呦鹿鸣》、越剧《吴越王》、京剧《兰陵王》、话剧《此心光明》、交响乐《鲁迅》、婺剧《郑义门》等重点项目的创作排演。精心谋划我省申报参评全国第14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参加文化部第3届中国歌剧节的重点项目。精心组织浙江省庆祝党的十九大召开优秀作品展演、浙江省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专场文艺演出、第4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文艺演出,组织我省优秀美术作品参加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暨全军美术作品展览。办好浙江省第十届音乐舞蹈节。支持各地加快地方戏曲剧种原生地保护区建设,完成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着力推进传统戏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文化礼堂。开展第二批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戏曲剧本工作,扶持基层院团剧本创作。精心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建设全省美术馆藏品数据库,推动和加强全省公共美术馆建设和全省国有画院美术创作、研究工作。

  三、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三项文化部改革试点的提质扩面。制订《关于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升我省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谋划杭州剧院和浙江胜利剧院有关改革,谋划组建浙江省剧院管理中心,成立全省演出剧院联盟,整合全省剧院资源,提高管理利用水平。深化和完善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理顺管理体制,促进院团发展。推进浙江音乐学院与相关省级文艺院团合作改革事宜,进一步充实浙江音乐学院戏曲教学实践力量。指导推进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吸引社会力量和民营资本参与组建“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争取解决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浙江话剧团有限公司、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有限公司3家改制院团养老保险、土地等改革遗留的共性问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组建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完成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全省文化普法宣传和文化法治建设。继续开展文化智库建设。

  四、积极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良渚古城遗址等申遗工作。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总结表彰工作。加强考古管理和大遗址保护。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培育计划。支持中国丝绸博物馆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举办全省文物科技保护技术成果推广会。建成开放一批新博物馆,完善全省博物馆运行评估体系,促进博物馆馆际藏品资源的整合共享,举办第三届博物馆陈列展览交流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项目推介评选活动,推进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工作。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工作。研究制订《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做好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推动传统工艺工作站(试点)建设。会同省旅游局组织开展非遗主题小镇和民俗文化村评选。评选命名第四批浙江省传统戏剧之乡,推动曲艺项目的保护传承。继续实施我省非遗中青年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美丽非遗乡村行动。举办第九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非遗薪传”传统音乐展评等重点活动。继续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建立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馆。启动修订《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调研工作。完成国家级非遗名录30个项目的编撰出版。加强古籍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浙江通志·文化卷》编撰工作。

  五、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转型升级

  围绕“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万亿产业”的目标,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与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动相关历史经典产业发展和特色小镇文化建设,促进产业项目对接和相关政策落地,丰富特色小镇文化内涵,确定第二批全省特色小镇文化建设示范点,探索制定《特色小镇文化建设评价办法》。持续推动义乌文交会等文化产业展会转型升级,配合做好第13届中国国际动漫节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动漫精品创作、品牌建设与产业提升,组织举办第五届动漫衍生品授权交易会。建设文化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指导推动我省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开展省级文化产业实验区建设,制订文化产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做好宁波国家试点经验总结和杭州试点申报工作。做好文化领域PPP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指导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引导推动成立文化产业联盟。推动若干文化与科技协作重大项目落地,加强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推动“互联网+”对传统文化市场领域的整合,引导促进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确定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重点城市,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公开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创新文化市场监管形式,全面推行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建设全省文化市场指挥监控中心。加大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开展文化市场“清网”“护苗”“打违”专项行动,加强网络表演、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艺术品市场监管执法。进一步落实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扶持措施。推动新远集团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六、加强对外及台港澳地区文化交流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机制和方式创新,促进我省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提质增效。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国家文化外交活动,承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论坛,承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季活动,与宁波市政府共同承办第十五届亚洲艺术节。认真实施海外“欢乐春节”品牌活动,组织富有浙江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项目赴俄罗斯等21个国家开展交流。赴香港举办“浙江文化节”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赴日本举办“浙江文化年”活动,赴台湾地区举办第十一届“台湾·浙江文化节”。支持宁波市建设运营保加利亚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借助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平台,推介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海外市场。推动文化艺术授权。指导和推介文化企事业单位申报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加强新形势下文化系统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七、加强文化人才培育

  加强艺术教育体系建设,推进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使科研创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统筹推进文化文物各领域人才培育工作。实施第4期全省中青年编剧扶持计划,举办“新松计划”全省青年戏曲演员大赛、第二批省属舞台艺术拔尖人才培养对象成果汇报演出,开办第4期全省中青年创作人才(艺术企划)高级研修班,启动第三批省属舞台艺术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推动我省中青年艺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浙江省文化创新团队”“浙江省文化厅优秀专家”培育项目和浙江省优秀文化艺术紧缺人才培养深造项目。继续实施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省本级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各市县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构建完善全省文物系统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谋划建立全省文物系统“新鼎”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机制,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举办新任文化局长培训班。

  八、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

  以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项目进度。完成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及深化设计等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争取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项目、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项目全部建成并试运行。协调推进浙江话剧团艺术剧院等改造提升项目。谋划九莲文化中心建设工作。

  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谋划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加强和规范省级文化系统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探索内部巡视机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修订《省级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直机关纪委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文化系统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暂名),完善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体系。严格抓好各项廉政管理制度的落实。持续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落实《省级文化系统干部交流调整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干部交流调整,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和调动干部积极性。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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