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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社保厅2017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3-31来源:省人力社保厅字号:[ ]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干好“一三五”的收官之年。全省人力社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壮大人才队伍、保障改善民生、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改革创新补短板、以实干服务抓落实、以防范风险促和谐,努力开创我省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8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就业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一是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健全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机制。二是促进重点人群就业,研究制定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跟踪帮扶举措,确保不落一人;实施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程,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有劳动能力成员的低收入农户至少1人就业。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三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探索设立省级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组织创业培训2万人次,扶持大学生创业8000人。深化农村电商创业精准服务,培训农村电商人才10万人次,扶持创业2万人,带动就业10万人。认定第三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首批创业培训示范基地。举办150场以上创业大赛,深化“奇思妙想浙江行”系列活动。四是提升失业预警和企业用工监测分析水平;加强省内劳动力余缺调剂,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提升服务的有效性可及性,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一是加快研究制定人才新政相关配套政策,放大政策效应,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效。二是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省151人才工程、钱江人才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龙头,以部门行业为主体推进继续教育,加强学时登记服务,举办省级高研班50期。改进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探索在地方院校设立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三是制定引进外国人才实施意见,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两证整合”工作,建立外籍人才分类管理制度。积极发挥“中国杭州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引才引智平台作用。继续赴欧美和国内高校集聚地开展引才活动。支持舟山自贸区、城西科创大走廊和四大都市圈中心城市集聚人才。四是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推进引才活动服务外包,加大运用市场机制选才引才力度。举办第五届中国(浙江)人力资源服务业博览会。做精做深企业人才联系工作,组织千名专家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

  (三)促进技能人才增量提质。一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百校千企”“金蓝领”培训等工程,着力培育高技能领军人才。瞄准八大万亿产业、10+1传统产业提升和重大战略平台,加大投入、提升实效,实施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培训等项目。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训练院、职业培训包试点工作。加强养老护理员的技能培训和鉴定。二是积极备战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举办30个省级技能大赛,以赛促练、以练出才。培育弘扬工匠精神,组织高技能人才表彰和“浙江工匠”系列宣传活动。三是实施技能增收千校行动,开辟招生绿色通道,引导低收入家庭子女读技校、学技能。加强师资和学科建设,提升技工学校培养能力。

  (四)推进社会保障改革发展。一是运用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深化参保精准扩面,力争到年底本省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探索实行医保同一统筹区同等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互认,拓展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完善医保基本药品目录和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目录。二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和配套方案落实落地。基本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个人账户制度,开展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实施新一轮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补助办法,规范征地转保政策。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有关工作。完善企业年金政策,扩大中小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试点范围。推进宁波、桐庐、嘉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制定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实行临时价格补贴。稳步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三是健全省市两级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机制,扩大社保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强化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组织开展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检查。加大“大处方、大检查”医疗费用监管,把定点民营医药机构纳入医保监管范围。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完善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四是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参保证明实行网上验证和远程打印,推广医保移动支付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网上申报。加强政保合作,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质量。

  (五)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贯彻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稳慎实施。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健全完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机制。继续打好“阳光考录”品牌,全力守住公务员安全考录底线;深化分类分级招录,严把人员进口关。深化公务员“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平时考核在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方面取得更大实效。大力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启动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理念。根据中央部署完善表彰奖励制度,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二是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继续完善行业专技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机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选聘)和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组织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大检查。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进高校、卫生、中小学以及科研院所职称改革,开展工程系列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试点。推行专技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管理。三是不折不扣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加大自主择业工作力度,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相关举措。加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强化内外部风险管控,确保各项人事考试安全有序。

  (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一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实施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制度,研究制订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组织实施工作。结合规范奖励性补贴,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强化省级政府统筹调控权限,赋予市县一定的考核奖励分配权。二是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类、分行业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政策指导,落实省委人才新政对绩效工资的一系列要求。组织部分地区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研究出台完善科研院所绩效工资政策。三是适时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制度。继续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七)加强劳动关系和信访维稳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创建,完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机制,加强劳动标准管理。积极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即将出台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以建筑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为重点,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整治企业欠薪行为,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益。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三是贯彻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和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年结案率不低于92%、调解率在70%以上。四是运用好G20杭州峰会中形成的维稳安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严格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系统梳理和防控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决避免因工作不到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坚决做到增光添彩、不添乱。

  (八)夯实事业发展基层基础。一是加强依法行政。配合省人大完成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强化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督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知识培训,提升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年”“社保政策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重点改革、重要政策出台,都要同步制定解读、宣传方案和舆情应急方案。二是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加快社保卡发行应用,持卡人数达到5160万,全部开通102项应用目录。加快数据省级集中和应用系统市级集中建设,强化对就业创业、人才人事、全民参保、异地就医、网络调解、社保基金等业务支撑能力。全面推进人力社保基础库建设,实现人员基础信息、业务状态信息普遍入库和共享联动,初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个人身份认证平台。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三是深化阳光政务建设,编制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升级电子监察平台,归集、监测和分析全省办件信息,加快公共服务基础平台开发,推动网上办事,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四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积极打造人社服务标准化体系;以就业服务、社保经办、技能鉴定、监察投诉等为重点,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能力水平,让老百姓办事更加便捷更有获得感。

  (九)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铁军。队伍强才能业务强,业务强队伍会更强。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强调要努力打造一支勇立潮头的浙江铁军。我们要深入贯彻从严从紧从实要求,持续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人社干部队伍建设整体加强、更加过硬。一是讲政治,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任何时候都不忘初心、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有担当,乐于奉献。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担当就是勇于负责、善于攻坚、敢于胜利。全系统干部职工都要知责负责尽责,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经常想想自己能为全省工作大局做什么,能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做什么,能为本地区本单位做什么,担负起自己该担当的责任。三是业务精,注重学习。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纪党规,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抓好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抓好业务学习,精通业务是干好工作的前提,不仅要熟悉本岗位工作,还要了解知晓全厅大局的工作,我们的政策不能只是少数人懂,还要让大家都懂。系统每位同志都要加强学习钻研,加强调查研究,把不清楚的搞清楚,努力成为人力社保工作的行家里手。四是作风正,严守纪律。各级党组和领导干部以及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负责,落细落微,全面落实《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弛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督促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接受法纪约束、按照规矩办事,任何时候都不逾矩、守底线,进一步树立人社系统的良好形象。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今年要举全系统之力办好六件实事。一是实施外国人才智力引培工程。推进外专“千人计划”“海外工程师计划”“高校海外精英集聚计划”“万名国际化人才培训工程”,力争全年引进各类国境外专家5万人次以上,其中高层次专家1万人次。二是推进医保改革“三突破”。实行精准扩面,在参保人群基本全覆盖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医保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探索建立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加快制度统一上取得新突破;降低起付标准,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和报销比例,提高保障精准度,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上取得新突破。三是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全省建设30家残疾人创业基地,认定10家省级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组织残疾人电商培训1万人次,帮扶5000名以上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四是拓展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企业自主评价“三位一体”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确保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0万以上。五是着力化解系统信访积案。在全面排查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积极化解一批信访积案,确保系统平安不出事。六是加快人力社保数据省集中。依托全省数据专网,实时归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基金财务等数据至人力社保数据容灾中心,年底前实现数据省级集中,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基础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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