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以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为中心,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全力推进“三强一制造”建设,加快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努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新秩序,不断深化改革,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聚焦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战略支撑。以建设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为主线,率先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一是大力推动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二是加快建设新型“浙江标准”体系,全面构建浙江制造、浙江环境等7大标准体系;三是全面实施“标准化+”行动,实施“标准化+”10个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标准化+10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专项行动;四是探索实施标准清单制度,探索编制淘汰落后产能、资源要素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依法行政等重要领域标准清单。
二 、聚焦“三强一制造”建设,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标准、质量和品牌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普遍路径,全面提升我省整体质量水平和全要素生产率,用质量优势对冲成本上升劣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效的质量解决方案。一是加快制定高水平“浙江制造”标准,重点围绕我省8大万亿级产业、历史经典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00项以上;二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建立优秀工匠奖掖制度;三是全力打响“浙江制造”品牌,提高“浙江制造”品牌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聚焦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切实发挥好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四项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应有作用。一是服务转型升级,推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在“五水共治”、自贸区建设、环境监测、节能降耗、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服务“双创”工作,推动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三是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国家“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筹建,主动接轨国际标准。
四、聚焦特种设备和重要消费品安全,建立质量安全监管“五位一体”新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推动行政、法律、市场、技术、社会共同发力的“五位一体”质监监管新体系逐步形成。一是完善行政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蓝剑”系列和“纤检保健康”等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健全法律保障体系,推进完善质监技术规范体系;三是探索市场化运作体系,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四是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完善网上审批、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产品质量监督等系统;五是推进社会共治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作用。
五、聚焦“放管服”改革,强化对供给升级的保障效用。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推动质监自身职能转变。一是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标准化”审批模式,深化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和检验机构“1+X”资质联合审批等改革。二是完善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随机、五公开”,逐步实现质监业务全覆盖。三是办好民生实事,办好“阳光纤检”等6方面民生实事;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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