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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业务服务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17-06-13来源:省气象局字号:[ ]

    自6月9日入梅至今,我省已出现大雨暴雨天气。据省气象台预报,受西风带和台风倒槽影响,12日夜里到14日我省大部地区仍有大雨暴雨天气。
  根据上述情况,6月12日16时,省级将应急响应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重大气象灾害(暴雨)业务服务Ⅳ级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要求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衢州、台州市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研判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温州、丽水市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研判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其他已经进入应急响应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保持或调整应急响应状态。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单位要按照响应流程做好应急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的单位每天15时前通过“浙江省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各地做好重大事项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快报并组织协理员做好灾情上报。省气象局各职能处室继续加强对观测、装备、预报、预警、服务和舆情宣传等情况的指导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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