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预警及应对情况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高温干旱天气农业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4来源:省农业厅字号:[ ]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高温干旱天气

农业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

自7月5日出梅以来,我省平均降水比常年同期偏少约四成,晴热高温天气持续时间长。据省气象台预报,未来一段时间我省无明显降水过程,仍将维持较大范围的晴热高温天气。当前连作晚稻处于苗期,单季晚稻处于幼穗分化期,是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持续晴热高温天气可能引发干旱,对在田作物生长和夏播作物播种出苗都将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减轻晴热高温天气对农业

生产的不利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干旱天气的应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干旱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防御高温干旱灾害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紧迫任务,切实抓好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尽早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确保高温干旱天气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力量和工作措施落实。

二、切实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各级农业部门要针对在田农作物生长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御方案,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抓紧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稻田要加强田间水分管理,保持水层;蔬菜、茶叶、果树作物等要采取浇水、喷灌、覆盖保墒等措施,提高抗旱能力。要积极组织人员修复沟渠,提高现有水利设施的灌溉能力;要加强水源管理,提倡节水灌溉,提高水源利用率;要积极组织农机投入抗旱,加强灌溉机电设备的作业调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抗旱服务水平。要认真抓好病虫害监测预报,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统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猪链球菌病等疫病免疫。加强养殖场所消毒灭源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丢弃病死动物情况发生。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用电、用气(沼气)和兽药、饲料等安全管理,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信息预警预报和部门沟通。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联系会商,保障抗旱救灾电力和柴油等物资供应。密切关注晴热高温天气动态,及时掌握旱情和灾情,加强分析研判,并通过农业信息网和农民信箱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技术措施。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加强抗旱保生产应急值守,保持上下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处置因高温干旱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反映农业抗灾救灾动态,收集报送农业灾情。

联系人:省农业厅产业处苏导杰,联系电话:0571-86757776。

浙江省农业厅

                      2017年7月19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防指办




【上一篇】 【下一篇】 【我要纠错】 【我要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