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随着全省经济平稳向好运行以及一系列促增收、惠民生政策的实施,居民收入继续稳步增长,收入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一、居民收入继续稳步增长
上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63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7%和6.6%。与上年同期相比,名义和实际增速均维持不变;与今年一季度相比,名义和实际增速则分别提高0.2和0.1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2627元,增长8.5%;人均经营净收入3944元,增长7.5%;人均财产净收入2533元,增长8.0%;人均转移净收入3058元,增长11.8%。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23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2%和6.0%,与上年同期相比,名义和实际增速分别回落0.1和0.2个百分点;与今年一季度相比,名义增速维持不变,实际增速由于受CPI涨幅扩大的影响回落0.2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5043元,增长8.0%;人均经营净收入3949元,增长7.4%;人均财产净收入3661元,增长7.0%;人均转移净收入3870元,增长11.0%。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84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7%和6.7%,快于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速0.5和0.7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名义增速提高0.1个百分点,实际增速持平;与今年一季度相比,名义和实际增速分别提高0.2和0.1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人均工资性收入8207元,增长8.6%;人均经营净收入3935元,增长7.8%;人均财产净收入469元,增长7.5%;人均转移净收入1573元,增长12.4%。
二、收入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上半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12932元)的1.71倍,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省(区)第一位。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18322元)的1.45倍,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6562元)的2.16倍,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二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全国第一的是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