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省防指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17-07-31字号:[ ]

  记者从省气象台获悉,受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影响,7月30日至8月1日,预计我省自南向北,部分地区将会有大雨暴雨天气。为此,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当前实际,省防指于28日16时30分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据省气象台消息,7月28日8时,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位于我国台湾省台东市东南方大约520公里的洋面上,即北纬20.1度、东经125.3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1级。预计“纳沙”将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最强可达台风级或强台风级。“纳沙”预计将于29日下午到夜间登陆台湾南部沿海,30日下午到夜间在福建中南部一带沿海再次登陆。届时,台风将对我省有较大风雨影响。

  省防指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台风影响,各地要切忌松懈大意。尤其需警惕的是,目前台风后期路径及对我省影响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加之台风可能影响期间恰逢周末且正值暑假旅游高峰期,防汛防台形势较为复杂。

  对此,省防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思想上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不死人、少伤人”为目标,认真分析“纳沙”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危害,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周末必须坚守岗位,按照预案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台风防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 【我要纠错】 【我要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