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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和第10号台风(海棠)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31来源:省农业厅字号:[ ]

关于做好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和第10号

台风(海棠)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据省气象台报告,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预计将于29日夜间在台湾花莲到宜兰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13-14级,40-42米/秒),30日凌晨到上午在福建中部沿海再次登陆(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10-12级,25-33米/秒)。另外,今年第10号台风“海棠”(热带风暴级)今天(29日)14时在距离闽粤

交界以南方向605公里的海面上,预计30日白天掠过台湾西部,将于30日夜间到31日早晨在福建中北部沿海登陆(热带风暴级,8-9级,18-23米/秒)。受9号台风“纳沙”和10号台风“海棠”先后影响,我省沿海风力逐渐加强,预计明后天浙江中南部沿海海面增强到9-11级大风,浙北沿海海面有8-9级大风,东海沿海地区有7-9级大风,东海南部海域有11-13级大风。今天夜里到明天浙南和沿海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大暴雨;后天浙南和浙西地区有中到大雨,部分暴雨。由于两个台风都将给我省带来强降水影响,为切实做好农业防汛防台减灾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当前,我省单季晚稻处于拔节至幼穗分化期,连作晚稻处于返青分蘖期,是产量形成的关键期,葡萄等水果处于成熟上市季节,台风带来的强降水可能给我省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出梅以来我省经历持续晴热高温少雨天气,部分山区旱象露头,一些干部群众盼雨心切,容易滋生松懈情绪,且台风后期路径及对我省影响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防汛防台形势较为复杂。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思想上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危害,自觉把防御台风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紧迫任务,及早安排,广泛动员,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组织、人员、责任、物资到位,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及时会商,切实加强预警预报。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文、海洋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态,及时掌握风、雨、水情和灾情,第一时间掌握气象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加强分析研判,组织相关专家及时会商,对可能受灾的农业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主体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并通过农业信息网和农民信箱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技术措施。要对粮食作物、设施农业、当季水果、畜禽养殖的灾害隐患进行全面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关键预防。

三、迅速行动,全力落实防御措施。针对台风特点及在田农作物长势情况,抓紧落实防灾减灾措施。要组织农民对少部分未收割的早稻尽快抢收,及时抢收已成熟的瓜果蔬菜等在田农作物,减轻灾害损失。做好大棚设施等防风处理、蔬菜秧苗管理、粮食作物田间沟渠疏通等,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要认真抓好病虫害监测预报,有效控制病虫害危害。认真做好畜禽养殖场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视情做好人员、畜禽、饲料等的转移和储备。要加强对农场危房、山塘水库、大棚设施、食用菌菇棚、畜禽场舍、休闲观光农业园、农机库房等设施管护,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加固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四、快速应对,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各级农业部门务必要做到部署快、指导快、应对快,掌握防灾主动权,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第一时间组织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灾区,了解灾情,指导帮助农民抗灾救灾,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加强机具和人力投入,及时对受淹农田疏浚排水,修复水毁农田、农业设施和养殖栏舍。结合农时季节和地区特点,指导农民及时改种补种作物、补栏畜禽,第一时间恢复生产。加强灾后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切实做好灾后消毒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对参保设施和农作物尽快定损、理赔。

五、加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省防指已于29日18时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启动应急值守,保持上下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信息调度和反馈,及时反映农业抗灾救灾动态,收集报送农业灾情。从7月30日起,启动每日灾情报告制度,各市要组织所辖县(市、区)农业局,及时全面汇总反映抗台救灾情况,于每日15时前将农业防灾救灾指导服务情况统计表、农业受灾情况统计表通过农业防灾救灾信息报送系统网上直报,有关文字信息通过农民信箱报厅办公室和厅产业处,重大事项和紧急信息随时报送。

联系人:省农业厅产业信息处苏导杰

联系电话:0571-86757776           

                           浙江省农业厅

2017729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防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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