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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天祥医疗东方医院-准予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2018-01-15来源: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字号:[ ]
单位名称/申请人:义乌天祥医疗东方医院
法人代表/负责人:蔡永葆
     你(单位)于 2018年1月15日提出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报市局审批行政许可(受理号:注受201800197)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十六条、《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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