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8年01月15日始至2018年01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宁波市江北孔浦艾博士眼镜经营部;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712号;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杨保福; 企业负责人:夏云花; 质量负责人:卢华芳; 经营范围: 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 现场检查时间:2018年01月15日; 现场检查员: 王鸿海、宗益语。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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