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监督检查结果
2017年浙江省金属桶产品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2018-01-16来源:省质监局字号:[ ]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金属桶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宁波、温州、嘉兴等8个地区40家企业的40批次金属桶产品,不合格0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0。
 
消费指南:
金属桶是一种金属包装容器,通常为化工产品、药品、日用品等配套包装,购买者通常为各化工生产企业。金属桶的质量在内装物运输、贮存中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建议用户企业在选购时注意以下事项:
1、金属桶的种类繁多,规格复杂,部分产品如钢桶、钢提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还分为Ⅰ级、Ⅱ级等不同等级,用户企业应根据自己的产品特点选择符合运输和贮存要求的金属桶罐。若用于包装危险化学品,用户企业在与包装厂签订采购合同或确认合格供方时,一定要对方出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包装按其内装物危险等级的不同,其要求也不尽相同,用户企业在选用包装时,应明确内装物品的危险等级,再选用相适应的包装。
2、用户企业在选桶时除了从外观上观察金属桶的油漆涂层是否均匀,卷边是否完好,焊缝是否连接完整外,还应确认容积、钢板厚度、内外涂层要求等技术指标,可采用送小样多次确认,再批试用确认等方式保证金属桶的产品质量。
3、金属桶的质量受材料和工艺的影响很大,每一批材料的不同,可能导致其成品质量的差距,除在合同上明确其质量要求外,用户企业还应要求金属桶生产厂家提供本批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或型式检验报告等。

 



【上一篇】 【下一篇】 【我要纠错】 【我要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