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税务、统计、物价、民族宗教、法制、节能和能源保障调度、人民武装、海防、机关事务、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参事室(省文史馆)、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省监委、省军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武警总队、省预备役师、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财政部浙江专员办、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省电力公司、浙江能源监管办、省信访局、省档案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